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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省司法厅与省自然资源厅组成调研组 开展《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》立法调研
根据《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》安排,7月24日至7月27日,省司法厅与省自然资源厅组成立法调研组,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、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章吉青带队,赴西双版纳州、普洱市开展《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》立法调研。
调研组深入县乡村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村组、农户家中,实地了解农村宅基地分配、面积标准、权属争议处理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落实细化、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主体、耕作层剥离、耕地闲置费收缴、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及防止“非粮化”等情况。
在勐海县,调研组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,听取西双版纳州、县政府及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等10余个部门,部分乡镇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地方人大代表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,深入了解宅基地管理、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困难、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。
此次实地调研取得了较好实效,为进一步做好条例修订工作奠定了基础。(司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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